第六教时 教材:不等式证明一(比较法) 目的:以不等式的等价命题为依据,揭示不等式的常用证明方法之一——比较法,要求学生能教熟练地运用作差、作商比较法证明不等式。 过程: 一、作差法: 作差法的理论基础: 求证:x2 + 3 > 3x 证:∵(x2 + 3) ( 3x =  ∴x2 + 3 > 3x  甲乙两人同时同地沿同一路线走到同一地点,甲有一半时间以速度m行走,另一半时间以速度n行走;有一半路程乙以速度m行走,另一半路程以速度n行走,如果m ( n,问:甲乙两人谁先到达指定地点? 解:设从出发地到指定地点的路程为S, 甲乙两人走完全程所需时间分别是t1, t2, 则: 可得: ∴ ∵S, m, n都是正数,且m ( n,∴t1 ( t2 < 0 即:t1 < t2 从而:甲先到到达指定地点。 变式:若m = n,结果会怎样? 总结:作差法注意事项: 1.当不等号左右两边有公因式或者可以配方时用作差法 2.步骤分三步:作差,变形,判断 二、作商法 作商法的理论基础:   作商法注意事项: 1.当不等号左右两边次数比较高或者不确定的时候用作商法 2.步骤分三步:作商,变形,判断 作商法步骤与作差法同,不过最后是与1比较。 四、小结:作差、作商 五、作业: P15 练习 P18 习题6.3 1—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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